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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中国公民李大海在国内A公司任职,2015年10月取得如下收入: (1)工资收入3000元,当月奖金1000元,季度奖2400元; (2)接受B公司邀请担任技术顾问,一次性取得收入3500元; (3)将一套出租,月租金4500元,当月支付房屋修缮费100元; (4)因汽车失窃,获得保险公司赔偿8万元; (5)取得购买国债利息500元; 请计算李大海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1)工资薪金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1000+2400-3500)*10%-105=185元
    (2)劳务报酬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35000*(1-20%)*20%=5600元
    (3)财产租赁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4500-100)*(1-20%)*10%=352元
    (4)保险公司赔偿免征个人所得税
    (5)国债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李大海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85+5600+352=61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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