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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材料:自19世纪初,关于宪法是否明确授权联邦政府帮助地方治理河流问题,美国国会一直存在争论。1817年和1822年,美国总统两次否决了联邦政府资助地方改善交通的议案。1824年最高法院法官认定,宪法允许联邦政府资助和承担河道改良项目。但联邦政府的权限从改良河道扩大流域治理、防洪灌溉,又经历了一个多世纪。期间,仍有很多议员认为,联邦政府建设防洪工程过多的干预了各州的权利。1935年全国范围内发生洪灾,100多项防洪议案提交到国会。1936年总统签署《防洪法》,授权联邦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建设防洪工程,地方需要提供相应的建设土地和空间。 结合所学知识,从美国政治权利分配的角度,对材料进行解读。
  • 材料表明,最初由于美国宪法没有明确授权联邦政府帮助地方治理河流,导致总统两次否决国会提出的议案。1824年最高法院法官对宪法相关条例的解释,解决了联邦政府可以治理河流的法律问题,但是仍然没有理顺联邦和地方在治理河流方面的权力关系,所以国会仍陷于长期争论。20世纪30年代的经济危机、自然灾害,客观上要求联邦政府更多干预地方经济事务;罗斯福新政加强了联邦政府的权力。这一切为1936年总统签署《防洪法》创造了条件。
    以上内容表明,美国政治权力分配的特点是权力制衡。权力制衡一方面表现为中央机构之间的三权分立,另一方面表现为联邦制下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权力分割。在中央与地方权力分配的某些方面,联邦政府的权力有扩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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