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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析媒介权力滥用的原因及对策。
  • 媒介权力是指媒体在职能范围内对社会生活的支配力量,主要包括设置议程、引导舆论和监督社会。在西方社会,媒介权力被称为“第四权力”。媒介权力的行使不具有强制性,可谓一种“无形的权力”,但它却能够对社会生活产生重大影响。社会责任论提出,大众传播媒介具有很强的公共性,应该对社会和公众承担一定的义务和责任。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出于政治利益、经济利益、媒介所有者或其从业者的个人欲望等目的,媒介权力被滥用的现象时常可见,如媒介权力“寻租”、媒介“话语暴力”伤人、媒介“越权审判”等。
    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几种:
    (1)一些新闻从业人员滥用新闻自由权利。将社会上的指责一律视之为对新闻自由原则的践踏,成为媒介权力滥用的思想根源。虽然社会责任论确立后,新闻职业道德水准有所提高,但仍摆脱不了媒介对新闻自由的曲解和权力的滥用。
    (2)新闻媒介为了增加收视率(阅听率、点击率),往往设置一些吸引受众的肤浅议程,甚至依靠新闻炒作达到功利性的目的,而将新闻媒介“社会公器”的社会责任置之不理。目前尚缺乏监督“媒介的权力”这一第四权力的系统的规则。
    如何控制媒介权力滥用现象的滋生和蔓延,我认为可采取如下对策:
    (1)媒介进行舆论监督需要规则,不能以新闻自由为由而为所欲为、无所顾忌。媒介监督权力必须法制化,为新闻媒体监督司法活动设定规则。新闻媒介人员有责任明确自己在从事舆论监督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2)对于媒介权力的滥用有损司法活动的正常运作,必须加以制止。《国际新闻自由公约草案》中就规定了新闻媒体10项责任与限制,其中包括“妨碍法庭审判之公正进行者”。我国在规范案件新闻报道也有相应的规定。
    (3)媒介所传递的是社会中负责任成员的理性和正义的声音,而不是非理性的情绪和被操纵的意志,因而,媒介的工具性符号资本必须审慎使用,避免发生任何过激的煽情和盲目的服从,力戒误导社会舆论。
    (4)媒介自身加强修养,注重公信力的培养。总之,要依靠政府、道德法律、社会及媒介自身多方努力方能奏效。以上对策的目标是:给予新闻传播一定的自由度;使新闻传播行为与社会规范一致;使新闻传播行为不违背控制者的利益和主张。
    “对控制的控制”是我们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因此,我们必须确定大众媒介权力的合理限度,依靠社会力量对大众媒介权力的主体行为进行控制,实现大众传媒的良性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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