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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论述普通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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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1.事务执行方式: (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2)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2.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 合伙企业法》 第 31 条的规定以下重大事项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2)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3)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 (4) 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6) 聘任合伙企业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经营管理人员 ; (7) 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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