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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公益信托的特点
  • 设立的目的不同:私益信托完全为委托人自己或其指定的受益人的利益目的;公益信托完全为公共利益,当信托目的多项式,其中一项非公益不能构成公益信托;受益人不同:私益信托的受益人是确定的;
    公益信托的受益人是潜在的不确定的——受益人的范围条件确定,具体人待定;
    设立方式不同:私益信托益信托行为为依据设立,如合同、遗嘱、宣言、法院命令、协议章程等;
    公益信托除信托行为外,还需取得许可,受托人承办公益信托业务也需得到许可;监督不同:私益信托受法院监督;
    公益信托除了受法院监督以外还受到相关机关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终止不同,终止后信托财产归属不同:
    私益信托出现终止事由,信托关系终止,终止后信托财产如果有规定则按规定处理,如果信托文件无规定的则按下列顺序确定归属——受益人——委托人
    公益信托不得中途接触,出现终止事由解除时,若信托财产无归属权利者,有关机关可按原信托宗旨,运用于类似目的,是信托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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