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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上网查查,货比三家”,互联网时代,这已经成为一种消费者习惯。进入电商网站,海量的商品信息和铺天盖地的商在一些地方,政府发布的环境监测数据与市民直观感受不符,甚至出现较大反差。这种反差不少与环境数据造假有关。一方面,国家逐步重视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为保证环保“政绩”,一些地方动起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歪念;另一方面,环保监测人员人手少、任务重,靠人工监测根本忙不过来,大量自动监控设施提供的环保监测数据至关重要。然而,近年来部分不法企业在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上“做手脚”的现象,禁而不止,屡见不鲜。导致实际监测结果与上传数据不一致。 环保部近日发布的环境违法案件的相关信息显示,今年1~8月,全国各级环境执法机构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1172起,同比上升14%。2016年10月,媒体曝出一家企业竟把环境自动监测仪的探头放在矿泉水瓶子里,得出了一张“漂亮”的污染物处理记录表。治理造假的秘密被揭开后,该企业相关负责人也因涉嫌伪造监测数据被移送公安机关。 面对各类环境监测造假,谈谈你的看法。
  •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不仅直接误导环境管理决策,贻误环境治理时机,对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损害,而且严重损害环保部门和政府公信力。环保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的保障,是保护环境的“风向标”,对数据造假必须“零容忍”。
    新环保法已将监测数据造假问题从行政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然而,依然有些企业和地方政府部门铤而走险。企业敢于造假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违法成本低”,同时,由于认定难、取证难、程序繁琐,新环保法规定的行政拘留条款,还是难以起到很强烈的震慑作用。另外,在现有环保监管体制下,地方环保部门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有的地方政府抓GDP增速这一手硬,抓转方式、调结构这一手软,对于企业在自动监控设施及数据上弄虚作假,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的保障,是保护环境的“红线”,对数据造假必须“零容忍”。一方面,必须增加自上而下的数据抽检核对,并相应增强法律责任等层面的问责力度,要让造假者付出比环保政绩所可能带来的收益更大的代价。另一方面,扩大环境监测的参与度,引入媒体和公众对环保监测开展全程监督,让监测数据造假面临更多障碍。
    对环保数据造假必须“零容忍”,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数据造假行为,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只有让弄虚作假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得不偿失,才能从根本上遏制环保监测数据造假行为;才能让老百姓的实际感受和监测数据“合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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