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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2015年3月6日,A站承运到B站玉米一车,车号:3464354票号:02113,票据记载1200件,货重60吨,保价10万元。运费26489.5元,3月12日装车,途中在C站积压4天(该批货物运到期限为9天),于2015年3月25日到达B站,站车交接检查未发现异常,封印完好。交付时发现435件玉米发生霉变,货物损失2.54万元。请回答:B站应如何处理?
  • (1)运到期限为9天,实际19天运到,超过10天,应按所收运费的20%支付违约金。应向收货人支付5297.9元。
    (2)该批货物铁路运输期间超过运到期限,发生霉变,不属于免责范畴,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3)按照保价比例应赔偿:435/1200*100000=36250元
    该题应按收货人提赔2.54万元进行赔偿。
    (4)该批货物运到期限为9天,在A站从承运到装车积压6天,在途中积压4天。货物运到逾期,由积压站负责,连续积压共同负责,按积压天数比例分摊损失,A站承担60%责任,赔偿15240.00元;C站应承担40%责任,赔偿10160.00元。除分别承担经济损失外,货物损失列主要责任站A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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