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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2009年10月13日上午10 许,犯罪嫌疑人胡某驾驶三马力机帆船,在新洲县阳逻镇水泥厂附近的长江江段,使用长150米,深2米的三层渔网,捕到一条体长约3米、体重约250公斤的雌性中华鲟(俗称鳇鱼)。胡某当即用铁钩将中华鲟的背部钩住,并用绞绳套住中华鲟的嘴,随船拖至横堤江边,抬上岸运走。当晚,胡某持菜刀、斧头将中华鲟腹部剖开,肢解成四截,除去鱼籽等内脏,将239公斤的中华鲟肉卖给鱼贩高某和袁某,获人民币29000元。后经群众举报,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将胡某抓获归案,追回赃款17799.44元。请回答下列问题:对胡某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应该如何处罚?
  • 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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