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某税务分局在2005年3月12日实施检查中,发现好再来服装店2005年2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后,未申请办理税务登记。据此,该税务所于2005年3月13日作出责令好再来服装店必须在2005年6月20日前办理税务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将按《征管法》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的通知书。问:该分局作出的责令限改通知书是否正确?为什么?
  • 该责令限改通知书不正确。根据《征管法》第十五条规定:企业及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规定。好再来服装店自2005年2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到2005年3月13日还不到30日,尚未违反上述规定,因此,税务所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书的处理是错误的。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