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商法对商事关系的特别调整
-
1),商法有独特的调整对象。
商法调整的是商事关系,包括商事交易关系和商事组织关系。从商法调整的交易关系来看,其具有以下特点:商事交易主体从自然人到商事公司;交易客体从特定物到种类物,从有形商品到无形的证券化、票据化的权利;交易目的从对标的物的实际利用到追求营利;交易关系链由短到长;交易特点从随机性到营业性;交易条件从任意到定型化。
从商法调整的组织关系来看,其规范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人,包括商个人、商合伙和商法人。其惟有通过商业登记依法取得经营资格才具有商事能力,从事商事活动。
2),商法有独特的调整方法
与民法注重自由和公平不同,商法更注重营利。在各国商法中,无论是其商业登记制度、商业账簿制度、商业财产制度、商号制度,还是有关交易、代理、仓储、票据、证券、海商、保险等特别法规则,无一不考虑商事活动的营利性。商法中有关利率、结算、税收、公示原则,以及交易公平、迅捷、安全、效益等原则,都从不同角度反映了商法强调营利目的的价值取向。
3),商法有独特的调整原则。
为了保证商法的营利性,商法确立了商主体法定原则、维护交易安全原则、促进交易迅捷原则和保障交易公平原则。
商法所确定的这些基本原则与民法基本原则有着本质的区别:商主体法定原则在于强化商事组织关系,保障社会交易安全和第三人利益;维护交易安全原则主要表现为对商事交易条件采取强制主义、公示主义、外观主义及严格责任主义的统制;促进交易迅捷原则节省交易时间、降低交易成本,表现为短期消灭时效、交易形态和交易客体的定型化;保障交易公平原则是对商人的道德要求,表现为平等交易、诚实信用及情事变更等原则要求,与民法所强调的公平原则有着不同表现。
4),商法有相对独立的体系和结构。
自法国制定商法典以后的近百年中,各国商法典所包含的内容虽然有所不同,立法形式也有差别,如法国商法典实行的是客观主义立法即商行为立法模式,而德国则实行主观主义立法即商人法立法模式,日本则实行折衷主义立法模式。但一般都把商人、商业登记、商业账簿、商号、商业使用人等列入商法总则,而对公司、证券、票据、保险、破产、海商等内容或是通过商法典一并加以规范,或是将其一部分单独立法,如德国《有限责任公司法》,日本的《破产法》。而自瑞士实行民商合一的立法体制后,虽然通过民法典将商事行为统制于商法典之中,但大多数国家仍通过制定商事单行法将公司、证券、票据、保险、破产、海商等内容保留下来,商法的体系和结构并未因民商合一的立法体制而受到破坏。从我国现行民商立法的实践来看,也是在以《民法通则》为民事活动基本法的基础上,通过制定一系列商事单行法的方式来协调民法与商法的关系。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关于股东的权利说法错误的是?()
- 商中间人
- 甲公司有一座仓库,董事会责成经理对
- 中国公司的股权结构与美国相比的特征是()
- 公司的()决定公司所得税后利润必需分配给
- 下面是对有关财产保险合同中重复保险的表述
- 承诺
- 甲、乙、丙共同出资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
-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什么事项
-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
- 一般负责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的人为()。
-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股资企业的法律本质共同点
- 简述商法上商的含义。
- 甲厂向乙大学发函表示:“本厂生产的
- 试论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和股份有限
- 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
- 卡尔多-希克斯效率观是对()的改良。
- 我国立法中商人取得特殊资格的条件
- 关于伪造票据的效力,表述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