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试述执行债务人的变更与追加。
  • (一)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遗嘱执行人、遗产管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其遗产被第三人无偿占有或者接收的,该第三人;
    (二)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的配偶;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人与其配偶离婚,依法应承担债务的配偶;
    (三)作为债务人的法人分立或者合并的,分立或者合并后存续的法人;
    (四)债务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变更姓名或者名称后的人;
    (五)作为债务人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或者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等其他组织不能清偿债务的,设立该组织的公民或者企业法人;
    (六)作为债务人的法人依法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歇业的,其清算人或者负有清算义务,以及无偿占有或者接收其财产的第三人;
    (七)作为债务人的机关法人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其职权无国家机关行使的,撤销它的机关;
    (八)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依法转让的受让人;
    (九)债务人被另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为权利人的,该另一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十)对被执行的企业法人投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的投资人。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