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简述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 无因管理一经成立,当事人之间即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因管理事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本人负有偿付该项费用的义务。这是处理无因管理之债的基本原则。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