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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论述买受人的主要法律义务
  • (1)确认成交结果的义务:拍卖是一种通过竞买人的竞价行为和拍卖人的公开表示买定的行为来达成协议的特殊方式。因此,拍卖成交后,由双方对拍卖成交的事实予以书面确认就显得十分重要,签订成交确认书对拍卖人和买受人而言,既是双方一项重要的权利,也是一项不得推卸的义务。
    (2)签署拍卖笔录的义务:拍卖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拍卖人进行拍卖时,应当制作拍卖笔录。拍卖笔录应当由拍卖师,记录人签名,拍卖成交的,还应当由买受人签名。
    拍卖笔录是书面形式记载拍卖活动过程,记录拍卖人,竞买人和买受人在拍卖活动中的行为。如果拍卖成交,按拍卖法的要求,买受人也应当在拍卖笔录上签名表示对其行为及拍卖笔录真实性的认可。
    (3)支付成交价款的义务: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方式,拍卖仍然具有买卖合同的本质特征,是一种以等价有偿的方式转让财产所有权的双方有偿合同,竞买人的最高应价经拍卖人确认,拍卖成交,该买受人与拍卖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双方形成了一种买卖合同关系,该竞买人购得拍卖标的,成为买受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及时足额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或在约定的期限内,将拍卖标的的价款支付给拍卖人。拍卖标的的价款数额就是买受人在竞买时提出的最高应价额。
    (4)支付拍卖佣金的义务:拍卖企业作为中介机构,为委托人出卖物品及竞买人竞购拍卖标的提供一系列的服务,所以委托人和买受人应当向拍卖人所付出的劳动支付一定的报酬。
    (5)受领拍卖标的和支付保管费用的义务:按照买卖合同的一般原理,为了保证买卖公平及经济秩序的稳定,买受人应按照约定及时受领拍卖标的,这是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如果买受人延迟领取拍卖标的,可能会给拍卖人在保管该拍卖标的方面增加额外的费用,此项增加的费用因买受人的违约行为所致,因此,法律规定由买受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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