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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作品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 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指文字、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第3条界定了作品的外延: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作品的构成条件包括:
    作品的独创性;
    作品范围的有限性;
    作品的可感知性;
    作品的可复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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