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王甲、黄乙、李丙三人于1996年10月达成协议,集资8万元共同开设一商店,其中王甲出资比例2万元,黄乙出资2.5万元,李丙出资3.5万元,三人约定按出资比例分享收益,分提亏损。三方在当月交清全部投资并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由于经芝得当,年终结算,盈利5000元,三人按协议进行了分配。1997年2月开始,三人意见发生分歧,王甲在1997年9月个人贷款买了一辆汽车从事鲜活商品贩卖,因所运海鲜腐烂,损失4万元,王甲变卖了他的这辆车清偿债务,还清了贷款,但仍欠渔场2万元。1997年11月1日,王甲私自与常丁商量把自己在商店中的2万元财产份额转让给常丁,但黄乙、李丙不同意。这时王甲就要求退伙,在黄乙、李丙不同意的情况下,王甲于1997年12月1日取走了自己的出资2万元。同年年终结算,该合伙商店共亏损6万元。这时,李丙也要求退伙,合伙难以维持。黄乙、李丙商定按进货价格计算分别得价值1.5万元、2万元商,但对合伙债务未作处理。黄乙、李丙要求王甲分摊商店的亏损,王甲以自己已退伙,应由常丁分摊为由拒绝分摊。1998年初与该商店有业务往来的债权人A公司获悉商店散伙的消息后,便找王甲,要求王甲,要求其清偿合伙企业欠1996年货款6万元。王甲说自己早已退伙,对合伙债务可由常丁负责,自己不负责。A公司找到黄乙,黄乙认为还债三人都有份,他不还我也不还,要还只以商品折价清偿。为此,A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由于王甲欠某渔场2万元,渔场也诉诸法院,要求王甲偿还债务。问:在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并丰的情形下,应如何确定王甲清偿两种债务的先后顺序?
- 王甲的个人财产首先应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而王甲在合伙企业中的应有份额应当先用于偿还合伙企业的债务。王甲个人债务的债权人无权请求其它合伙人为其个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销售者应当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
- 1995年1月1日,()的诞生,成为关贸
- 甲系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乙系有限
- 当合同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时,合同即告终止
- 价格法规定我国基本价格制度是实行并逐步完
- 下列哪次谈判不属于关贸总协定的多边贸易谈
- 某先生面容奇丑,去某酒家消费,被酒家保安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法律特征是()
- 稿酬所得,劳务报酬所得,利息、股息、红利
- 孙某与林某均为胜利奶制品股份有限公
-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一个经营者在相关市
- 价格监督检查的形式有专门机构监督检查、社
- 我国的单位或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
- 证券法的性质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 在双务合同中先行一方行驶不安抗辩权的情形
- 按照我国法律设立的外资企业与我国内资企业
- 中原机床厂原为一中型国有企业,现拟改制成
- 试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经营者的
-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即经济法中的法律责
- 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