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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我某公司与澳大利亚商人签订小麦合同200万公吨,交货期为五月份,但澳大利亚再交货期年度遇到干旱,小麦主产区欠收20%,当时有些国家严重缺粮,从美国购买大量小麦,导致小麦的国际市场价格大幅度上涨。澳商以小麦欠收为理由提出推迟到下年度交货,我方应如何处理?
  • 不能同意澳商的要求,应坚持澳方按时履行交货义务。否则,要求损害赔偿。理由:(1)澳方实际是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推迟交货,本案中小麦欠收20%不构成不可抗力;(2)澳上课从其他国家购买;(3)小麦国际市场价上涨不构成不可抗力,而术语商人应承担的商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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