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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简述无效收养行为。
- 无效收养行为是指欠缺收养成立的法定有效条件。收养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与形式要件,才能成立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否则无法律效力。
收养无效的原因有:
①违反《民法通则》55条的收养行为
A.收养人、送养人不具由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示不真实
C.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②违反《收养法》的收养行为
无效的收养行为应溯于收养成立之时。当事人如对收养行为是否有效发生争议,可以请求人民法院确认。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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