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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述神经特殊能力说与感官分工说的区别。
  • 1)神经特殊能力说:缪勒认为,人的各种感官是有所分工的,(如眼只对光反应,耳只对声音产生反应,而舌只能反应味觉等等),它们之间不能互相代替。各种感官只有一种适宜的刺激物。在特殊条件下,其他刺激有时也会引起某个感官的活动;但只能使此感官发生惯有的特殊的感觉。如用机械性的敲击和压迫刺激眼睛或耳朵,仍然只能引起光或声的感觉,也就是同一刺激作用于不同器官,所引发的只是各个感觉器官的特殊感觉。
    人的感觉不是对刺激物的特性的认识,而是对于感觉机构的特殊作用的认识。换言之,感觉不是对于事物属性的反映。通过感觉获得的对外物的知识只能是间接推论而不是直接反映,直接反映得到的只是感觉神经自身的特殊状态。这明显成为了康德主义不可知论的论据。其神经特殊能力说,明显是错误的,人是可以依赖感觉机构去反应外物的特性的。
    2)对于神经的特殊能力说,很早以前,博内就提出了正确的见解。他用神经的运动来说明心理过程,他不认为感觉是神经的直接结果,而认为是那个运动不可分的后事。他的神经特殊纤维说又叫感官的分工说。感官分工说:就是主张不同的感官适应不同的物质刺激,而每一感官又有不同的分工。
    博内认为,感觉机构是适应于它的刺激而发展而成的,所以视觉机构是特别适宜于感觉光波的器官,听觉神经机构则是特别适宜于感觉声波的器官。各种感觉神经机构的特殊作用是由于反映各种外界刺激而逐渐发展而成的。
    在博内的理论中,心理来自于外物,感官能反映外界并有了分工,但又没有神经特殊能力说的毛病。感觉分工说表明感官分工使人更好地认识外物,而不是因为感官分工使人对外物的认识多了一堵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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