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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怎样理解音乐是再创造的艺术?
  • 音乐活动主要有三个环节:即我们经常讲的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和音乐欣赏。
    音乐创作:作曲家把自己对生活的感受、自己的思想情感通过特定的符号,也就是乐谱表现出来,这就是音乐创作。音乐创作是作曲家表达自身内心情感的精神活动,音乐中的情感、形象,往往体现了作曲家对现实生活的认识和态度。
    音乐表演:音乐的表现有稳定性的一面,又有演绎性的一面。把作曲家的乐谱演化为活的声音,或演唱、或演奏和指挥。无论是歌唱家、演奏家、还是指挥家,他们的唱、奏、指挥,既是对乐谱(作品)的演绎,同时又融入了他们自己对作品的理解和个人的创作风格。我们经常说的“二度创作”,“再创造”就是这个含义。如:同是一首乐曲,感受不同的演奏家在不同的生活阅历下,对作品的理解呈现不同的解释,或丰富多彩或迤俪迷人。任何两位表演艺术家都不会表现得相同,没有创造就没有艺术。又如:对某些作品的争论,往往同二度创作有关,并非原作品变了,而是创作的变化。二度创作可以给音乐形象带来很大变化;音乐非常敏感,小小的变化就可以改变乐曲的表现。任何艺术都没有音乐这样丰富的表现和演绎,留下的都是鲜活的。争论的都难用语言表述清楚。特殊的手段----变奏,以及由此手法作为主要手法,写的变奏曲,一个旋律,奏完后,再奏一遍,是原来的,又不是原来的,是原来基础上变化的,这是其他艺术没有的。用原来的作品,重新改编,包含新的创造。
    音乐欣赏:音乐欣赏是人类音乐活动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缺少了音乐欣赏的人,音乐活动是不完整的,也是不可思议的。人们从音乐的音响中,从音乐所唤起的情感世界中,我们可以想象、理解和感受音乐所表现的内容。观赏者又根据自己被激发的思想感情、生活经验、切身感受和所处境遇,丰富和补充作品中的艺术形象的内涵,这就是欣赏者的“再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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