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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尸体剖检的准备工作。
  • (1)剖检时间畜禽死亡后应尽早进行解剖,以防止尸体出现死后变化,造成识别病变的困难。死后超过24h的尸体(尤其在夏天),易腐败分解,一般失去剖检意义。
    (2)尸体剖检的地点最好在有一定设备的病理解剖室进行。在现场或农村,可选择远离公路和水源、地势高燥、人畜少的僻静地方进行,要特别严防由于尸体剖检而造成的疫病传播。
    (3)剖检用具尸体剖检可用专门的病理剖检器械进行,其中包括剥皮刀、检查刀、手术剪、肠剪、板锯、斧头等。如果在条件不许可时,只要一把剥皮刀、一把检查刀和一把剪子也可进行。有时还需要准备微生物学检查用具,如载玻片、酒精灯、细菌接种用具等。需要做病理组织学检查时,要准备5%~10%甲醛液或95%酒精作为固定液。
    (4)剖检人员的防护剖检人员(2~4人)可根据具体条件戴好手术帽、手套,穿上工作服、胶靴。剖检完毕需要用0.1%新洁尔灭或2%的来苏儿洗涤和消毒手指,如手遗留有恶臭味,可先用0.5%高锰酸钾液侵洗,再用饱和的草酸溶液洗涤,待手上棕褐色褪去后,再用清水冲洗。衣物可用煮沸或蒸汽消毒;地面先用水洗,再用生石灰撒布或用3%~4%臭药水消毒;器械用具先用水洗,再煮沸消毒或侵入5%来苏儿溶液中消毒,用后擦干,涂上凡士林放好。如剖检过程中不慎伤及手指,应立即涂以碘酊防止感染。对于可疑为炭疽等烈性传染病,严禁随便剖检,可采用其它诊断方法确诊。
    (5)尸体和污物的处理原则上,死后畜禽尸体一般不应食用,应进行深埋、焚毁、工业炼油等。如为病后放血急宰者,可在防止扩大传染,保障人畜健康的前提下,照顾经济利益。具体处理可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剖检用过的污水、污物和病变器官组织也必须妥善处理,以防扩大传染。一般可经消毒后深埋或发酵处理。如考虑深埋可在剖检前挖好2m深土坑。剖检后将尸体、垫用的破席和干草、污染的表土等投入坑中。尸体撒上生石灰或10%石灰乳,或用3%~5%来苏儿、4%氢氧化钠溶液。埋好后,对埋葬的地方再进行消毒,还要尽可能注意防止狼犬等动物的扒食。
    (6)填写病理剖检报告书在剖检时,对尸体的病理变化应该有记录,边剖检边记录。如确有困难,可以在剖检后迅速追记。记录力求客观,避免主观臆断,如实反应病理变化本质。记录的文字要准确、精练和通俗,要符合剖检顺序,重要病变要详细,次要者可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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