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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船舶最低安全配员的原则有哪些?
  • ①应综合考虑船舶的种类、尺度、构造、构造、技术设备、主机功率、航区、航程、航行时间等因素,并应充分注意到船员的值班和休息制度;
    ②船舶航行期间,应配备不低于配员规则附录所确定的船员构成和数量;
    ③对于其减免规定,如认为减免后无法保证船舶安全时,可不予减免或不予足额减免;高速客船的船员配备应不低天《高速客船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
    ④船舶在停泊期间,应配备足够的并具有熟悉操作能力能够保持船舶及相关设备安全有效运转的船员,且无论何时,船长和大付,轮机长和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
    ⑤船舶配员是保证船舶安全操作所必须的最低数额,船舶还可以增加船员,但船上总人数不得超过救生设备的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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