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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代理的特点主要有哪些?
  • 1)代理行为是行为主体与权利主体不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以行为主体与权利主体是否一致为标准,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本人行为和代理行为。本人行为是指以本人名义进行,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其行为主体与权利主体一致;代理行为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直接承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其行为主体与权利主体不一致。代理行为不同于本人行为,也不同于行纪行为。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只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活动,才能为被代理人取得权利、设定义务。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属于本人行为而非代理行为,不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是否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行为是区别代理行为与非代理行为的重要标志。2
    3)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代理人进行代理行为必须具有代理权,代理人在代理权的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不能超越代理权的范围实施代理行为。委托代理人是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进行代理,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只能在法律规定的代理权限内进行代理行为。代理不同于无权代理。
    4)代理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由被代理人直接承受法律后果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相当于被代理人本人的行为,产生与被代理人本人行为相同的法律后果。因此被代理人享有因代理行为产生的民事权利,同时也应承担代理行为产生的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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