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一刑”
  • 先秦法家关于法的平等性的观点。认为法代表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就应该具有普遍适用的平等性,刑罚不分贵贱等级,不因人而异。商鞅称这种平等性为“一刑”:“所谓一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这明显地体现了在法律面前贵贱平等的思想。事实上,商鞅在执行刑罚也确实做到了太子犯法、刑及师、傅。齐法家坚持法的平等性比商鞅更彻底些,主张法律应适用于君主本身,“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为大治”。韩非也主张在法律面前没有也不应该有亲疏贵贱的区别,有功就赏,有罪就罚,“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辩,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夫,赏善不遗匹夫”。法家讲法的平等性,是为了替当是作为平民的新兴地主阶级争平等。他们既不反对等级,也不反对特权,只是反对各级贵族世袭这种特权。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