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要约
-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称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受要约人。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终审法院
-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几个审裁处?
- 在香港,“违法”与 “犯罪” 没有严格界
- 根据香港《陪审团条例》,陪审员应具备的资
- 民事诉讼中的禁制令包括哪几种?
- 疏忽作为民事侵权被起诉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 原诉传票
- 香港回归以后,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以"()"
- 裁判法院
- 在香港法院,外国法被视为事实,毫无例外地
- 在香港,单方面申请离婚的理由有哪些?
- 衡平法
- 经“三读”程序制定的条例,会刊登在《香港
- 香港的各类审裁处各司其职,但都由审裁官负
- 对他人动产产生的不法干扰行为,称呼为()
- 区域法院可审理所有严重刑事案件,无一例外
- 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的职责包括哪些?
- 香港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审理刑事案件,需由陪
- 在香港,离婚后对家庭子女的赡养费及财产分
- 立法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