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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张某,2002年10月在保险公司投保金牛投资保障型(5年期)家财险3份,总保额45000元。其中,房屋及室内装潢保额30000元,室内财产15000元。2003年2月17日家中发生火灾,经消防部门证实,保险公司现场查勘,属火灾保险责任。根据张某提供的《房屋产权证》,证明房屋为2001年11月新建入住,房屋购置价160000元,属个人产权。购房后,室内装潢40000元。房屋及室内装潢价值总计200000元。经保险公司核定,房屋及室内装潢损失55000元,其中房屋损失25000元,室内装潢损失30000元;室内财产损失43000元,无残值。 请计算保险公司应该支付的赔款。
  • 赔款计算如下:
    (1)房屋及室内装潢赔款:
    赔款=实际损失×保险金额/保险价值=55000×30000/200000=8250元
    (2)室内财产赔款:
    室内财产损失43000元,投保15000元。根据条款规定,在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金额赔偿,最高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室内财产赔款=15000元
    (3)赔款合计=房屋及室内装潢赔款+室内财产赔款
    赔款合计=8250+15000=23250元
    本案我公司赔付23250元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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