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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公共事业产品的生产和提供组合方式有哪些?各自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 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提供的可能有的组合方式为:(公共提供为纯公共产品,混合提供为准公共产品,市场提供为私人产品或近似于私人产品的准公共产品)
    第一、公共生产、公共提供。即由政府依靠公共财政支出,直接投资并组织公共产品生产,然后无偿地向社会提供。
    第二、公共生产、混合提供。即由政府组织公共产品生产,并通过收费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这种收费是不以盈利为目的,即以对成本进行补偿。如目前我国的国有事业单位以及行政机关为公众提供的某些产品和服务。
    第三、公共产生、市场提供。即由公共企业生产,按盈利原则定价,并向使用人收费的提供方式。通常,具有政府垄断性质的私人产品,或者接近于私人产品性质的准公共产品,如煤气、水、电、电讯、公共交通等在一定情况下也可以采用这种方式进行生产和提供。
    第四、私人生产、公共提供。即由非政府组织乃至私人部门生产,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政府获得产品的所有权,并无偿地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如某些国防产品、某些公共工程建设等。
    第五、私人生产、混合提供。即在政府相关的法规、行业政策和规划的指导和监督下,由非政府组织或私人部门投资和组织生产,并由其自行向社会提供。一般来说,涉及教育、医疗、文化等事业产品生产的非政府组织的事业产品就是以这种方式提供的。
    第六、私人生产、市场提供。这主要是指对那些可以比较好的进行“选择性进入”的产品,甚至为俱乐部产品的产品,如上述的私人与社区通过契约而进行的社区内的公共产品的生产和提供,如付费后可以进入的音乐厅、高尔夫球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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