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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要回答一下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步骤。
  • (一)确定监测企业样本名单。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邀请有关专家学者或统计部门专业人员,按照科学抽样原则,合理确定监测企业样本。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企业不分隶属关系和所有制性质都可纳入监测范围。建立失业动态监测联络员制度,各监测企业确定一名联络员,按要求定期上报本单位就业岗位变化情况及原因类型等。每年年底根据监测需求增加或调整监测企业样本,按照要求纳入失业动态监测系统。
    (二)建立监测企业档案。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每年12月至下年1月期间,登录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系统网站,为新增监测企业分配用户账号和密码,指导监测企业采集基本信息数据,主要包括企业名称、组织代码、企业性质、所属行业、主营业务、企业规模、从业人员、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联系人等,建立监测企业基本信息和基础数据档案。
    (三)监测企业数据上报。监测企业每月底至下月初,登录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系统网站,及时填报建档期末就业人数,调查期末就业人数,本期新增就业人数、增加原因及对应人数明细,新减就业人数、减少类型及对应人数明细,新减就业人数、减少原因及对应人数明细,净增就业人数及原因,净减就业人数及类型、原因等,同时预测下月及下季度就业人员增减情况及类型原因信息数据等。
    (四)审核汇总上报数据信息。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按规定时间审核监测企业填报的数据,汇总形成本级数据并逐级上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按规定时间审核汇总全省数据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数据审核主要包括监测企业户数核对、当期建档期就业人数与上期调查期就业人数核对、异常数据核对等,对波动大的数据、与之前趋势不符的数据、同其它区域情况有异的数据等实施重点审核及跟踪分析。
    (五)编制监测企业分析报告。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月对监测企业失业动态监测、预测数据进行定性及定量环比、同比分析,结合本地经济与就业形势,分析岗位增减变化原因,提出措施及建议,形成分析报告,报本级政府和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析全省失业动态监测预测情况,形成分析报告,报省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省直相关部门、单位。对失业动态监测过程中出现的异常变化数据,要及时与监测企业沟通查明原因,在报告中重点体现,必要时要深入企业进行调查,对其发展变化趋势进行综合分析,写出专题报告或综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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