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在国际实践中,国家给予外国人的待遇有哪些方式?
  • ⑴国民待遇。是指国家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外国人与本国公民相同的待遇,即在同样条件下,外国人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与本国人相同。
    第一,国家给予外国人的待遇不低于给予本国人的待遇;
    第二,外国人不得要求任何高于本国人的待遇。根据国际实践,国民待遇通常限于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至于政治权利,外国人不能享有;国民待遇是国家在互惠原则基础上互相给予的。
    ⑵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施惠国)给予另一国(受惠国)的国民或法人的待遇,不低于现时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或法人在该国享受的待遇。最惠国待遇一般是通过条约中的最惠国条款给予;通常也是国家之间在互惠原则的基础上互相给予的。最惠国待遇不适用以下情形:
    ①给予邻国的待遇;
    ②关税同盟范围内的优惠;
    ③因参加自由贸易区或优惠贸易区而取得的优惠;
    ④经济共同体范围内的优惠。
    ⑶互惠待遇。是指国家之间根据平等互惠的原则,互相给予对方公民在税收优惠、互免入境签证、免收签证费等方面的待遇。
    ⑷差别待遇。是指国家给予外国人不同于本国公民的待遇,或给予不同国籍的外国人不同的待遇。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指国家给予外国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权利,在某些方面少于本国公民或法人;二是指对不同国籍的外国公民和法人给予不同的待遇。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