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简答题简述清末《法院编制法》中规定的审级制度。正确答案:按照《法院编制法》的规定,清末的司法审判机关划分为,初级审判厅、地方审判厅、高等审判厅和大理院。在司法审级上实行四级三审制,即:向初级审判厅起诉的案件,不服,可上诉到地方审判厅直至高等审判厅;向地方审判厅起诉的案件,不服,可上诉到高等审判厅直至大理院。答案解析: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热门试题服制汉代选拔统治人才和任用官吏,大致有如下几西周的刑名有哪些?城旦、舂西周初期,土地归王一人所有,诸侯和臣属对北齐律的篇目为()篇。北宋司法制度中,定案后由囚犯或其家人申诉汉武帝于州部设(),规定“以六条问事”。明朝的会审制度有()简述南京国民政府司法机关体系及审判制度。“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国古代法律六礼1923年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的政宋代“折杖法”,规定所有刑均可折杖行刑。清朝禁海开放后,允许出口的商品有()周天子是“天下共主”,也是世间最高的统治试述宋代商事立法的主要特点和内容。《法经》的历史意义在于()分析汉文帝废除肉刑的原因。南京国民政府在形式上大体实行三级立法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