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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艺术构思中几种常见的和重要的心理现象
  • (1)回忆与沉思:
    回忆就是积极地和有意义地从记忆中提取信息。
    沉思是在寂静和孤独中对心中的某个形象或某种意念的深沉思索。
    (2)想象与联想:
    想象就是把过去经验的记忆和先前形成的心中之象在某种新刺激下重新合成一个新结构的过程。
    联想是由此形象出发,瞬间涉及彼形象,进而一环扣一环,在延展中,所思索的形象不断变化的心理活动过程。
    (3)灵感与直觉:灵感,英文是inspiration,来源于“吸气”。古希腊人认为,“对某事物根本性质的突发性领悟”,是在“精神吸入”的过程中产生的,所以,inspiration又指领悟、顿悟。柏拉图视“灵感”为“迷狂”,认为它是个体之精神与理念之世界相交流的一种心灵状态。心理学认为,灵感的机制虽复杂,但并不神秘。它虽然是突发的和不可预期的,但产生于大脑集中注意的优势兴奋之后却是肯定的。这就是说,它的发生虽偶然,却一定是长期思考的结果。从思维角度来说,灵感大体上是作家在内心长期积累、比较、分析材料,艰苦地思索以至达到寝食俱忘的程度之后,突然在无意之间获得的一种可能性的结果。心理学发现,灵感往往发生于创造性思维久久酝酿并接近成熟的阶段。它爆发的时刻,常常是作家已经放弃了专注的沉思(再多的探索徒增紧张和焦虑)而干其他事情,甚至是静谧的睡梦之时。由于某种触发,暂时中断的神经联系突然接通,从而出现了认识上的飞跃,在不经意间蓦然浮现脑际。灵感爆发时,作家往往只注意无意得之的那一瞬间,仿佛天赐神授,而忽视了在此之前那长期且艰难的积累和思考过程。
    直觉,来源于拉丁文,本意指视线、外形。英文是inspiration,其意为“直接而瞬间的、未经意识思维和判断而发生的一种正在领会或知道的方式”。在艺术构思中,直觉就是省略了推理过程而对事物的底蕴或本质做出的直接了解和揭示。
    直觉在艺术思维中主要有两大作用:第一,作家对某一独特事物(或现象)的瞬间把握,往往是由直觉得来的。第二,作家第一次听到某故事(或社会现象)时,能发觉背后某种异乎寻常的使人深省的内蕴,而这一内蕴就好像是为他准备、为他所仅见而别人毫无察觉的。
    它们的区别在于:其一,灵感是长久思索、艰苦劳动之后的成果,直觉却是从整体上对事物作出的突兀判断;其二,灵感发生在久思不得其解之后,直觉却往往发生在第一次碰头之时;其三,灵感是获取成熟的答案,直觉则是得到推测性的洞察。
    (4)理智与感情:
    理智是指作家心理中有意识的、理性的认知(思维)。
    感情分为情绪和情感,前者指由有机体生物需要是否获得满足而产生的生理与心理反应,后者指作家对外在事物或现象的态度、评价及其体验。情绪与情感二者相互纠缠,亦相互影响,主体的态度、评价可能导致某种特殊的情绪,而先在的情绪体验也可能带来不同的态度、评价。
    在文学创造中,两者缺一不可:没有感情徒有理智,理智便有束缚想象力的负作用;失去理智而徒有感情,感情也有将作家推向不知所往的可能。
    (5)意识与无意识
    意识是指作家以清晰的理智有意地调动、分析和综合材料,使之成为有机的能表达一定意义的整体作品的心理能力。
    无意识是指潜伏于作家意识之下的、有活力的,但却因受到某种压抑而未进入意识的一些观念和心理能力。无意识不是一种异在力量,它和意识共存于同一文学创造过程之中。在艺术构思时,意识和无意识这两种心理能力既有主从之分,又是相互补充的。无意识在组合材料时所遵循的主导线索是意识提供的。无意识活动的方向要靠意识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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