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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八级工伤职员可以获得多少赔偿?计算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 根据东莞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八级伤残职员可以获得11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4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及15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中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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