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论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与制衡”原则与社会主义国家(中国)“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不同本质和体现?
  • (一)资本主义三权分立制衡原则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小论)
    1)由三个不同的机关分别执掌和行使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
    2)每个机关都是相对独立的,在行使各自的权力时,不能离开其他机关的协助;
    3)每个机关都拥有防止、抵御其他机关侵犯其权力的法律手段。
    实质:1)对被统治阶级来说,它是以民主的假象来掩盖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2)对统治阶级来说,它可以调节内部关系保持权力平衡。
    (二)民主集中制在社会主义国家(或中国)国家机构中的体现(小论)
    1)民主集中制是指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统一
    2)社会主义国家,国家机构基本也以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的配置为结构,以人民主权为基础为归依
    3)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国家机构的设置和组织、权力的运作上体现在四方面:
    a)从权力顶点角度看,保证人民当家做主,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
    b)从议行关系角度看,保证立法和决策民主化和执行的集中化与分工责任制
    c)从横向结构角度看,保证国家机关之间合理分工、协调运作,依法进行权力制约
    e)从纵向结构角度看,保证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职权和管理权限,充分发挥两者的积极性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