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单项选择题()是司法、立法、行政三机关“制约与平衡”原则的体现,大致可概括为以下四种情况:一般立法的合宪性;国家机关及其领导人行为的合宪性;国家机构之间的权限冲突;国家权力的执行与公民宪法权利的利保障之间的冲突。A、司法审判权B、司法审查权C、行政司法权D、检察权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热门试题西方国家代议制度的基本特征。下列国家中实行虚位元首制的国家是()。比例代表制思想家的贡献有?二战后出现了哪3种新情况?可控制的政府权力简述第三世界国家政治制度的特点、类型及其简述司法原则传统政治现代议会的基础与功能?日本“五五年体制”形成后,()一党独大,()把分权制衡理论运用于美国宪政实践,为人性是什么?我们为什么要研究人性?内阁制政府制度的特点。下列国家元首中,属于虚位元首的是()。民族国家为什么要联合起来建立共同体?宪法至上代议机关的作用。代议政治价值观的二元格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