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法相
  • 指诸法所具本质之相状(体相),或指其意义内容(义相)。与“法性”同义。概括一切有生灭变化的现象,也包括永恒的无生灭变化的现象。通常指执“五蕴”、“十二处”、“十八界”等诸法为实有,是一种“有病”(如:执著般若波罗密法为实有不变的有为法)。无法相,即离诸法的自性执而得法空。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