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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简述英国1832、1867、1884、1911年议会改革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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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1832年改革:扩大选举权,重调议席分配。
①降低选举资格城市的居民凡年收入在10镑以上的房户主和年租在10镑以上的房客都有选举权。
②农村中的选举资格是年收入在10镑以上的土地所有者和年收入在50镑以上的租地农业家也取得了选举权。
③取消了56个人口不到2000人的“衰败选区”以及这些选区原有的111个代表名额。
④将32个小的选举城镇的代表名额各减少1名。
⑤对143个代表名额重新作了调整。
⑥增加了在工业革命过程中新兴起的大城市如曼彻斯特、伯明翰等的代表名额。
⑵1867年改革:
①在城镇,选举权应给予每一房主和租户,也给予支付租金每年不少于10镑和居住不少于一年的房客。
②在各郡,选票给予从私产或承担租金中每年所得不少于5镑的人。
③短期租户如有12镑收入,也可获得选举权。
④另有46个“衰败选区”被取消,所空余出来的席位,分配给各大城市。⑤选民的总数从135万人增加到225万人,但是妇女仍无选举权。
⑶1884年改革:通过《人民代表法案》,把选举权扩大到农业工人,这样距离成年男子普选制已经不远了。
⑷1911年改革:
①每一届议会的期限从过去的7年缩短为5年,这样就缩小了议员与选民之间的距离。
②实行下院议员薪金制,每年400英镑。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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