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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等级战备制度的内容及具体的实施要求是什么?
  • 战备等级是指根据部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战斗准备的程度区分。战备等级划分的目的在于使部队根据情况和上级指令,保持一定的战备状态,必要时能立即转入更高的战备程度,以适应作战的需要。战备等级分为经常性战备、二级战备、一级战备。
    (一)经常性战备
    公安消防部队在完成经常性执勤任务时,所保持的战斗准备状态为经常性战备。要求是:
    ⑴必须昼夜执勤,常备不懈,时刻保持战备状态。
    ⑵必须确保执勤人员的在位率,执勤装备的完好率。
    ⑶必须按照规定的要求,严格组织教育训练,严格一日生活制度。
    ⑷执勤人员必须按照分工,负责检查、保养和管理执勤器材装备,保持战备状态。
    ⑸各类值勤人员必须按照职责,作好灭火战斗准备,接到报警迅速出动,完成扑灭火灾和抢险救援任务。
    (二)二级战备
    公安消防部队在保卫任务繁重的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恶劣气候或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所处的战斗准备状态为二级战备。要求是:
    ⑴迅速向进入二级战备的执勤人员,通报情况,做好战备动员,根据任务需要研究作战方案。
    ⑵停止营区外活动,严格控制人员外出,确保执勤人员在职在位。
    ⑶根据执行任务的需要充实执勤人员,调整执勤力量,充实器材装备,落实各种战斗保障,必要时派出力量进行现场监护。
    (三)一级战备
    公安消防部队在国家进入战斗状态,全国或部分地区处于紧急状态,国家发布戒严令,以及发生特别重大灾害时所处的战斗准备状态为一级战备。要求是:
    (1)迅速向进入一级战备的执勤人员通报有关情况,进行战前动员,根据任务需要研究作战和行动方案。
    (2)各级首长和机关人员全面就位。
    (3)停止人员休假和外出,召回在外人员、保证全员在位。
    (4)根据任务需要,调整机关人员、车辆,充实执勤力量,随时听从上级的调动。
    (5)配备充实器材装备和各种保障物质,落实各种战斗保障。
    (6)根据需要派出力量进人执勤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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