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2005年8月,张某准备在本村一闲置地内盖房,村委会到区林业局申请砍伐该地上的5株杨树,并由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划号定株,村委会让张某按证砍伐。张某因盖房堆砖碍事,未经批准,擅自砍伐附近的村集体所有林木3株(其中:榆树2株,地径为23.26厘米;核桃树1株,地径为16.5厘米)以45元的价格出卖。经鉴定,所砍树木立木蓄积0.335立方米,价值107.60元。在处理该案件时,区林业局有几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此案应定为滥伐林木案件;第二种意见认为此案应定为毁坏林木案件;第三种意见认为此案应定为盗伐林木案件。请问你认为哪种意见是正确的,为什么?
  • 第三种意见是正确的,主要理由:张某明知是集体的林木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砍伐,并将变卖所得据为己有,应按照盗伐林木案件进行处理。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