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单项选择题甲具有加拿大国籍和伊朗国籍,甲在英国和中国均有住所。甲家人常驻加拿大,甲为生意常年往返于加拿大和中国。甲在加拿大有经常居所。甲在中国居住期间,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而诉至中国法院。依中国有关法律制度,法院应以哪一国法为甲的国籍国法?()
A、加拿大法
B、英国法
C、中国法
D、伊朗法
- A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加拿大人洛斯在我国广州购有别墅一幢,两年
- 下面有关冲突规范说法正确的是:()
- 最惠国待遇是指施惠国给予受惠国或与之有确
- 论国际惯例在我国的适用。
- 1988年海牙《关于死者遗产继承的准据法
- 简述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
- 某英国公民家生前立下了7份遗嘱文件,其中
- 甲公司在德国注册成立,在中国进行商业活动
- 意思自治原则是()提出来的。
- 物之所在地法决定()
- 有关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原则包括()
- 住所
- 巴托鲁斯主张()。
- 在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可以表现为()。
- 冲突规范
- 不变原则
- 以仲裁庭是否必须按照法律作出裁决为标准划
- 我国《民法通则》第148条规定,扶养适用
- 过去各国一般主张在作为准据法的外国法被排
- 内国的外国人法一般解决的问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