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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韶关市医保医师有关管理措施是什么?
  • (一)建立医保医师监督管理数据库。将医保医师的名单录入医保监督信息系统数据库,实行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对医保医师编制唯一识别编码,将医保医师的诊疗行为、临床用药等内容实行信息化管理,即在医保医师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时,将所开处方和经治医师编码、姓名一并输入计算机,参保人员发生的医疗费用,通过计算机进行动态监控和量化管理。未取得和被取消医保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但对其开具处方和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机不予以确认,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以支付(急诊、急救除外)。
    (二)强化日常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应将医保医师的个人信息和服务规范在门诊、住院等显要位置上墙公布,向社会公开监督电话,接受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定点医疗机构应制定细化量化的考核指标,认真组织医保医师服务的检查、考核。定点医疗机构应根据医保医师执行政策规定等情况制定奖惩措施,与年度考核、工资待遇、聘任等挂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定时通过监督投诉电话或网站、发放调查问卷等监督措施,及时掌握医保医师为参保人员服务的情况。
    (三)实行量化管理。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对登记备案的医保医师,实行违规积分制管理。对医保医师发生的违规情况,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调查核实,定点医疗机构协助配合。违规情况经核实后,医保经办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其所在定点医疗机构,再由定点医疗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告知违规医保医师本人。违规累计记分达3分的,医保经办机构将给予书面告知提醒;累计记分达6分的,暂停医保处方权6个月;累计记分达10分的,取消该医师的医保医师资格,一年内不得申请登记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并报市人社局职称评审办公室备案。
    (四)建立诚信管理档案。市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建立医保医师服务诚信档案,对医保医师执行医保政策、遵规守信的情况,以及违规情况、扣分项目及累计扣分情况,及时记入医保医师服务诚信档案,作为提醒告知、暂停或取消医保医师资格、评选诚信医保医师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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