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贾某与家人到红宇餐厅就餐。该餐厅所提供的卡式炉是由某用具厂出品的,卡式炉所使用的燃烧气是由某燃气公司生产的。贾某等在就餐时,正在使用的卡式炉燃气罐发生爆炸,致使贾某面部、双手烧伤。共花去医疗费等财产损失共7万元。经查:燃气公司及用具厂生产的燃气罐及卡式炉均为不合格产品,红宇餐厅在提供服务时不存在过错。贾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燃气公司,用具厂及红宇餐厅共同承担赔偿损害的责任。假设燃气公司赔偿了贾某所受到的财产损失7万元,则其取得什么权利?
- 取得请求用具厂偿还依其过错应当承担的数额。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转移动产所有权的标
- 当事人内心希望发生某种法律效力的意思,称
- 什么是等价有偿原则?
- 平等原则
- 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
- 2006年11月19日,工商银行某支行与
- 简述联营的概念和特征。
- 甲航运总公司与乙造船厂订立两艘500吨机
- 我国民法的渊源是什么?
-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是指()、()和()
- 孙光、孙明和孙军的父母早年去世,孙光于2
- 法人的场所是法人()的地方。
- 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
- 企业法人因解散而终止的,由()
- 甲航运总公司与乙造船厂订立两艘500吨机
-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
- 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
- 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法院的有关规定,可
- 乘人之危的行为是()
- 习惯作为民法的渊源是受限制的,只是经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