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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简述商品课税的特征。
  • 商品课税是泛指所有以商品为征税对象的税类。就我国现行税制而言,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土地增值税、关税及一些地方性工商税种。同其他税类对比而言,商品课税有下述四方面的特征:
    (1)课征普遍。商品课税以商品交换并形成销售收入为前提。在现代社会中,商品是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对象,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是社会生产的主要形式,对商品的课税自然是最具普通性的税类。
    (2)以商品和非商品的流转额为计税依据。这里的商品流转额指商品销售的收入额,非商品流转额指交通运输、邮政通讯以及各种服务性行业的营业收入;由于商品课税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在税率既定的前提下;税额大小直接依存于商品和劳务价格的高低及流转额的多少,而与成本和费用水平无关。根据商品课税的这一特征,又被称为流转课税。
    (3)实行比例税率。除少数税种实行定额税率外,适用比例税率制,是商品税类的一个重要特征。
    (4)计征简便。商品课税以流转额为计税依据,与商品成本和盈利水平无关,又是实行比例税率,所以计税征税都十分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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