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 简答题什么是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
- 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性是指:(1)任何法律、法规、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2)下位法不得同上位法相抵触;(3)地方性法规不得同全国性法律相抵触,必须确保国家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的一体遵行;(4)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是宪法法律权威的重要标志;(5)有些地方和部门制定和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土政策”、“土办法”,搞“你有法律、我有对策”,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也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必须坚决反对和有效制止。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
- 在()各个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党的政治
- 《安徽省“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
-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任务是()。
- 公共管理学的特质及其与传统公共行政学的区
- 香港特区政府顺应时代的发展,于1998年
- 举例说明植物检疫的重要性。
- 早期管理活动和管理思想阶段提出管理见解的
- 行政机关对法律、法规未规定的事项基于自身
- 习近平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20周年大会暨香
- 陕西省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提出要把着力规范政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 机关通过选举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称()
- 凡属法院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由
- 计划类文书有什么特点?
- 根据所给资料,回答问题。 201
- 简述信息筛选的基本要求。
- 我们党全面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在(
- 运用团体活动实现团体目标应遵循的原则有哪
-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必须牢牢把握
- 宋代在民间出现了各种互助性、慈善性的民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