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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案例:江西南昌6·4幼儿园火灾事故案例分析
  • 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
    该幼儿园为单体多层“回”字形通廊式建筑,地上三层,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建筑高度11.6m,总建筑面积6863.07m2,其中底层面积3037.19m2,第二层面积2303.99m2,第三层面积1521.89m2。全园教职工共82人,幼儿总数为540人,年龄在2~6岁之间,其中在幼儿园寄宿的有362人,火灾发生当晚住宿人数为319人。
    二、起火简要经过及初起火灾的处置情况
    2001年6月4日21时10分许,幼儿园小六班班主任杨某某(女,26岁)点燃3盘蚊香,分别放置在床铺之间南北向3条走道的地板上。5日0时15分左右,吴某某在活动室听到寝室内“噼叭”响,随即进入幼儿寝室,发现16号床龚某某的棉被和14号罗某某床上枕头起火,吴某某随即将龚某某抱出寝室,并到小六班外呼救,然后又从小六班寝室内救出3名学生。此时,寝室内的烟火已很大,随后赶来的驻广播电视局武警中队官兵和幼儿园工作人员用脸盆到盥洗室装水灭火,同时使用室内消火栓取水扑救。
    三、火灾伤亡及损失情况
    火灾造成13名(其中男性7名、女性6名)3~4岁的儿童死亡,1人轻伤;烧毁、烧损壁挂式空调2台、儿童睡床29张和床上用品,过火面积43.2m2,直接财产损失13463元。
    四、火灾成因分析及主要教训
    (一)直接原因
    1.火灾系小六班16号床边过道上点燃的蚊香引燃搭落在床架上的棉被所致。
    2.该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制订灭火应急方案,无教职员工培训制度,没有确定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部分教师和保育员上岗前未经过培训,缺乏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自救技能。
    (二)主要教训
    1.领导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新上岗员工未进行任何消防安全培训。
    2.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尤其是对用火、用电等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
    3.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不到位。从未组织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及其他教育活动。
    五、火灾责任及处理情况
    小六班班主任、小六班保育员、幼儿园保教主任涉嫌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省广播电视发展中心主任兼幼儿园园长、法人代表涉嫌犯有玩忽职守罪,经提请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对江西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艺术幼儿园处以五万元罚款。
    六、违反消防法规及标准的情况分析
    1.该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制订灭火应急预案,无教职员工培训制度,没有确定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部分教师和保育员上岗前未经培训,缺乏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自救技能。
    2.坚决落实各项安全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和部门正职领导是本地区、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明确自己肩负的责任,对于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亲自过问、亲自决策,形成安全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的齐抓共管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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