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黄刚是某建筑公司工人。1999年10月,黄刚经人介绍与某纺织厂工人高霞相识。认识不久两人开始偷偷同居。黄刚考虑到年龄问题,婚事不宜拖得太久,便向女方提出结婚;高得知黄刚有3万多元存款便满口答应。两人于2000年3月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此后,高使多次向黄索要衣物、首饰等,黄一般均是有求必应。两人商定于5月1日举行婚礼。4月份,高又多次索要财物,为了顺利举行婚礼,黄又给了女方5000元钱。婚礼那天,黄刚在饭:店订了酒席,并租车接女方,结果高又提出如不再给3000元,就不下车,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婚礼也未举行。黄非常气愤,于5月12日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索回被骗去的财物高向黄索要财物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
  • 属于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借婚姻索取财物表面上好像是自愿赠与财产,实际上一方是被迫的,它妨碍了婚姻自由原则的贯彻实施。因此我国《婚姻法》第3条规定: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