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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答题在实际业务中如何运用补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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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是否适用损失补偿原则及其派生出来的代位求偿原则,主要依据对人身保险中不同类型的保险合同的保险性质判定,对给付性保险合同不适用补偿原则。而在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和健康保险中的医疗补偿中,保险人给付的目的多是为了弥补被保险人应医疗支出所发生之损失;且医疗费用支出,可以客观衡量,因此具有与财产保险形同的补偿性质,在保费厘定上也具有相似之处。此类保险不但应适用损失补偿原则,也应当适用保险代位求偿权的规定以防止被保险人获得额外利润。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理
(一)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
重复保险的分摊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的一个派生原则,它是指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之间分摊其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从而使被保险人既能获得充分赔偿但是也不能超过其实际损失。
(二)代位求偿原则
代位求偿原则是在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事故造成损失时,依法应当由第三者承担赔偿责任时,如果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了赔偿责任后,依法就取得了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与此同时,被保险人就失去了相对应的相关权利。若没有代位求偿原则的约束,被保险人就有可能从第三者和保险人处同时获得了赔偿,即双重赔偿,倘若这双重赔偿的金额超过了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那么被保险人就可能获利,这与保险的补偿性原则相违背。
(三)委付原则
委付是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早场保险标的推定全损时,将保险标的的一切权益转移给保险人,而请求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予以赔付的行为。委付是被保险人放弃物权的法律行为,在海上保险中经常采用。损失补偿方式是损失补偿原则的具体应用
(1)第一损失赔偿方式。即在保险金额内,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当损失金额小于或等于保险金额时,赔偿金额为损失金额;当损失金额大于保险金时,赔偿金额等于保险金额。
(2)比例计算赔偿方式。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损失金额*保险金额∕损失当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当保险金额却接近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赔偿金额也就越接近损失金额。所以,被保险人若想得到十足的补偿,就必须按财产的实际价值足额投保。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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