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地方政府征收地方税的原则是什么?
  • 地方政府征收地方税的原则是:
    ① 英国学者大卫◎金的“四不原则”:
    ⑴ 地方政府不应该征收高额累进税。
    高额累进税制是具有再分配功能的税收制度,而在分配并不是地方政府的职能,如果地方政府强行征收高额累进税会使居民按自己的偏好选择居住点,从而使各地贫富差距急剧扩大。
    ⑵ 地方政府不应该征税基流动性很大的税。
    例如,高的公司税会吓跑资本,而高的消费税会让居民去别的地区消费。
    ⑶ 地方政府不应该征收可将大部分归宿转嫁给非本地居民的税。
    企业可以轻而易举地把所在地政府向他征收的税收的部分乃至大部分归宿通过产品的销售等手段转嫁给非本地的资本持有者、工人和消费者。这样,该地区较高的公共产品提供水平实际上是靠非本地居民的补贴而维持的,明显违反了公平的原则。
    ⑷ 地方政府不应该征首部直接为本*地居民所察觉的税。
    受益人负担是公共产品的基本属性。
    ② 6条标准:
    ⑴ 具有在分配性质、以支付能力为基础的税种征收权归中央政府所有。
    ⑵ 流动性税基的税收应由中央政府征收。
    ⑶ 税基分布不平衡的税应为中央税。 
    ⑷ 易发生周期性波动的税收也应由中央政府征收。 
    ⑸ 易归宿转嫁型税收也应由中央政府征收。 
    (6) 在税收体系中占主体地位,收入比重较大的税种应归中央政府征收。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