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试述公务员的双重身份。
  • 公务员是指在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中依法行使国家行政权力,执行国家公务,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任何一个公务员,不论其职位高低、职务大小,首先是一个公民。
    公民是每个公务员的基本身分。因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基本前提。作为公民的公务员在法律地位上有下列特点:
    ⑴他享受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各种权利,同时履行宪法和法律要求公民履行的各种义务;
    ⑵他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个人行为,但不能以国家名义从事公务行为,否则就是另外一种身分了;
    ⑶他的个人行为只代表他个人,不具有强制性,而且行为效果归属于他自己。
    公务员首先是公民,因而享有自然人的法律地位。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公民。因为他担任了行政公职,进入公务员的行列。当其处于公务员法律地位时,便显示出以下几个特点:
    ⑴公务员有资格作为国家的代表,以公务机关的名义从事公务行为;
    ⑵公务员享有行政职权,享有行政优益权,同是需要承担行政职责;
    ⑶公务员的公务行为具有强制性,公务行为所引起的效果,由所属公务机关承受;
    ⑷所属公务机关对公务员个人过错负连带责任。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