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 液压大钳伤害事故: 2002年4月,某队打南3-5-721井,一班四点班,井深1017米,起钻检查钻具,当起至第17柱钻杆卸扣时,钻工李某操作液气大钳,内钳工丛作峰扣钳框没扣上,于是用右脚蹬钳头,结果右脚伸入大钳内,钳头转动,将丛作峰右脚绞入,造成右脚第1-3趾缺失。 原因分析。
  • 1、钻工李某操作液压大钳时不认真观察,内钳工用右脚蹬钳头时起动液压大钳,造成伤害事故。
    2、内钳工丛作峰扣钳框时,是用右脚蹬钳头,违反操作规程。
  • 关注下方微信公众号,在线模考后查看

热门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