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详情
简答题某企业2013年1月31日向温州银行直辖A支行申请开立存单质押贷款500万元,期限6个月,以企业自有定期存单490万元质押(该存单为一年期,期限2012年7月31日至2013年7月31日,年利率3.3%,假设利息税率为0),以孳息计入质押权价值方式计算试问:(1)该笔申请存单质押贷款500万元业务的质押率为多少?(注明计算过程)(2)温州银行A支行最高可以给予办理存款质押贷款多少万元?可否由A支行自行审批。(注明计算过程和可否审批的具体理由)
  • (1)质押率=特定表外业务最大应付本金*100%/(定期存单或保证金金额+预期孳息—利息税)=500*100%/(490+490*3.3%-0)=98.78%;
    (2)490+490*3.3%-0=506.17万元,根据《预期孳息计入质押权利价值业务管理暂行办法》:质押率在100%(含)以内的特定表外业务,都视同完全现金保证业务,其业务审批权限同样参照完全现金保证业务的授权规定。因此,A支行最高可以给予开立银行承兑汇票506.17万元,并可自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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