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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试析行政机关不设决议后,对原适用事项撰写公文的可循途径。
  • 1993年《办法》删除了决议文种,此后行政机关只用决定,不用决议。
    原适用决议事项,可以按照三种途径解决:
    其一,特别重大的决策,提请人大作出决议;
    其二,重要的单一事项,可写成决定;
    其三,专门会议或综合性内容的决议事宜,可用会议纪要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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